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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10月26日电 据台湾《中国时报》报导,台湾屏东县立法机构卖力人4年前推举时,“立委”王志丰、潘裕隆、颜金成、潘政治、李冀香、陈美琼、陈昭忠及归晓惠涉嫌团体纳贿,台湾地域“最高法院台中汽車借款,”2018年10月25日别离判刑3年2个月至4年不等定案,8人都须入狱,检方已启动防逃机制。
得悉裁决成果后,国民党屏东县“立委”陈美琼喊冤说,时候、地址不详,连指控她纳贿的金额也不明白,竟将她“罗织入罪”,特别在台湾“九合一”推举前的最后关键宣判,底子是“司法奥步”(指下三滥招数),她对此至关不平。此外,潘裕隆、李冀香都称“没有接获动静”,低调不肯回应。
裁决指出,王志丰、潘裕隆与周典论等人在2014年被选“立委”,王志丰、潘裕隆为支撑周典论参选立法机构卖力人,因而款待其他“立委”到台中留宿同1家饭馆并团体勾当,供给財神娛樂城,免费食宿等不合法长处并贿选,夺取世人在2014年12月25日投票时支撑周典论。
裁决流露,王志丰在旅店发给每位“立委”18000元新台币行贿,供其自行结算旅店留宿用度,李冀香、许天赐、颜金成、潘政治、陈昭忠又接管放置,采购加入“立委”就职典礼及立法机构卖力人投票当天所穿的衣饰,用度由王志丰付出。
检方告状后,周典论一审、二审获判无罪;王志丰等6名现任“立委”及陈昭忠、归晓惠2名前“立委”二审分被判处3年2个月至4年不等刑期,并被剥夺公权2年到4年;许天赐灭亡,获判不受理。台湾地域“最高法院”2018年10月25日保持二审裁决,判王志丰等8名“立委”入狱肯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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